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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2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河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河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

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若干举措

为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导向,致力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职能部门为院系服务

1.职能部门以支部为单位与二级学院结对子,结合各自优势和资源,定期开展“职能部门为院系服务”活动,为二级学院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助力赋能。(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直属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各支部)

2.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调研,全面摸底师生诉求、意见和建议,分条分类逐项研究解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3.党办、校办每年要对二级学院党政办主任进行1次综合业务培训;组织部每年要对全校中层领导人员进行1次个人事项填报培训,并对各二级学院组织员进行1次专项业务培训;党办、宣传部和统战部每年要对全校保密、涉稳、意识形态安全进行1次培训;纪委每年要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进行1次廉政警示教育;学工部每年要组织1次辅导员培训,团委每年要组织1次学生骨干培训;工会、团委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代会、学代会召开前专门组织1次提案培训;教师中心每年对新进教师组织1次岗前培训,包括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内容;财资处每年要对报账员进行1次培训;保卫处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并加大对学生的防电诈常识宣传。(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4.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学年为周期,注重联系二级学院师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团,把脉问诊破解难题,帮扶二级学院补齐短板、突破瓶颈。(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团委)

5.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收集信息的渠道和机制,注重平时的信息搜集和积累,对不太清楚、不够准确的信息可以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快速确认,一般不要让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对于涉及面较大、确需提交的材料,尽量提供模板让二级学院列干条并通过电子渠道报送,数据统计类工作可采取统计小程序等形式进行。(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6.严格执行每周三“无会日”。除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内部专项会议和集中学习外,原则上周三全天不安排综合性会议。需要所有二级学院书记或院长参加的会议,主办部门要经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核统筹,按照“多会合一”原则集中安排。对于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可以适当合并或相对集中在一个时段召开。(责任部门:党办、校办)

7.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系统化、集成性、一体化的校园信息化平台。各职能部门要对各自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对面向师生的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并在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公示。(牵头部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二、干部为师生服务

1.推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AB角”制度,职能部门人员若因上课等原因与业务工作有冲突,须提前请示部门领导安排他人代理。(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职能部门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电话文明用语,做好来访来电来信记录和移交协调等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3.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经常性运用走动式调研的方式,了解学生的吃穿用等生活状况和学习状态、教职工工作情况,掌握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思想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党办、校办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4.职能部门要保持办公区域内外整洁;工会在综合楼相应公共服务区域设置沙发等候区,并负责经常性维护,营造温馨服务氛围。(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5.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等方面,注重基层、突出一线,职能部门人员不和一线教职工争名夺利(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6.用好“微哨”等平台,做到接诉即办。(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7.职能部门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从二级学院借调工作人员,不得安排学生单独处理部门工作或代为值守。(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三、全校为教学科研人才服务

1.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融入育人体系,把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落到实处。(责任部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做好职能部门人员定岗、定责工作,理清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能责任,发挥职能部门为教学科研人才服务的综合协调作用。(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3.按照不高于17:1的生师比要求,在建立人才引进考核机制、负面清单的基础上,给二级学院一定灵活性,对各学院进人绩效进行科学评价,精准核定进人计划和和招生计划。(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4.保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稳步增长,引导横向科研经费配套真正用于协同育人。(责任部门:科研处、财资处)

5.理顺培训中心体制机制,优化后勤餐饮收入和学费收入,做实资产经营公司,盘活科研和校友资源。(责任部门:财资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

6.划清校院权限激发基层活力,整合梳理现有学科、科研、教研投入,拿出一部分按一定比例核拨给二级学院,计入二级学院预算,解决青年博士科研培育问题等,进一步优化经费政策,提高经费效能。(责任部门:财资处、发规处、科研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7.打通教学科研之间工作量互换的渠道,促进教学科研相辅相成。(牵头部门:教务处、科研处)

8.校内行政性事务和活动,一般不占用师生正常教学时间,不得要求师生调课。(责任部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9.推行报账箱制度,优化线上线下报销流程,简化经费使用报销手续,进一步优化有关科研劳务费报销办法。(责任部门:财资处)

10.强化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将“院办校”改革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和职称晋升、各类奖惩、绩效工资水平等的重要依据。同时持续推进“捆绑考核”,将与教学科研人才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业绩与二级学院进行“捆绑考核”,引导“指挥干”为“联手干”。(牵头部门:目标考核办;责任部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11.建立健全“督帮一体”工作机制,督查实施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牵头部门:党办、校办、纪委;责任部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若干举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