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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责任与权力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1.公文管理:协助学校主要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党委、党办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有权对其他部门起草并以党委或党办名义发布文件的必要性、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进行把关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可以拒绝行文或向领导建议不行文,对于文种、格式、行文错误的地方可以直接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

2.会务管理:负责党委会、书记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全校党的主要会议以及其他需要党办承办会议的筹备、审核、会务工作,有权拟定初步会议步骤、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布置会场等工作,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可以进行通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协助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综合协调: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兄弟院校和党群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安排好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向党委请求解决的事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对于无理请求有权做出合理解释并建议相关部门撤回请求。

4.公务接待:负责党群部门公务接待的综合协调与服务工作。有权根据党委要求拒绝无实质内容的考察来访以及各部门不符合接待要求宴请。

5.决策参谋: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重大专项工作任务,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有权通过不同方式及时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建议。

6.机要管理:负责上级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有权要求保证机要文件领取的必备条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阅读涉密机要文件,有权拒绝不按规定复印涉密文件的要求。